为了规范校园网信息资源的发布,维护校园网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校园网从事登载信息服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部门申请通过校园网登载信息必须征得学校处级以上的领导的同意及签字,并由校园网信息管理委员会审核后交网络中心,予以登载。
校园网登载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内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